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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《待业证》申办有关事宜的通知
勘探局、分公司所属单位,改制、移交单位: 为了规范《待业证》申办工作,更好地解决油田职工亲生待业子女的就业问题,根据油田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《待业证》用途 《待业证》是参加油田所属单位的各类就业培训、就业招聘的凭证。 二、申办条件 1、年满16周岁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油田职工亲生待业子女; 2、户籍关系由油田所属社区管理; 3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。 三、申办程序 1、报名登记 (1)符合办证条件的待业人员,由本人自愿报名,携带户口簿、毕业证、身份证原件,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,到其父母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科登记。父母是油田双职工的,到其父亲所在单位登记;父母中一方是油田职工的,到油田相关单位登记。 (2)待业人员申办《待业证》时,必须由本人亲自、如实填写《河南油田职工亲生待业子女待业登记表》一式两份(一份单位留存,一份上报局就业办公室),否则不予登记。 2、资格审查 (1)二级单位人力资源科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及条件,对申办人员的户口簿、身份证、毕业证等证件逐项审查,并查阅其父母档案。审核后,相关部门经办人签字、加盖部门公章,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。 (2)经审核户口簿、身份证、查阅档案等无法确认是油田职工亲生待业子女的,二级单位要成立调查组,认真调查核实,并将调查结果报本单位领导办公会研究审定。 3、张榜公示 经资格审查符合办证条件者,二级单位将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,接受广大职工家属监督,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,公示表格式及内容见附件。 4、审批发证 申办人员基本信息经公示无异议的,二级单位人力资源科将其基本信息输入数据库(数据库结构见附件),同时将户口簿、身份证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、《河南油田职工亲生待业子女待业登记表》、公示表复印件、数据库电子文档一并上报局就业办公室,由局就业办公室审批发放《待业证》。 四、相关规定 1、《待业证》申办工作,由二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,归口管理,指定专人负责,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。 2、油田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及退休人员亲生待业子女的《待业证》由原单位负责办理;改制、移交办社会单位的原油田职工亲生待业子女的《待业证》由现所在单位负责办理。 3、《待业证》申办由二级单位人力资源科统一上报办理,对申办者个人上报的不予受理。局就业办公室每月10日至20日受理申办工作。 4、《待业证》遗失后可向二级单位申请补办。 五、有关要求 1、《河南油田职工亲生待业子女待业登记表》必须由申办人员本人填写,其他任何人不得代笔,否则不予受理。 2、负责《待业证》申办的工作人员,要切实履行职责,严肃认真,坚持原则,对徇私舞弊,弄虚作假等行为,将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。 3、申办人员有提供假身份证、假户口簿等弄虚作假行为的,一年内不予登记申办,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 4、待业人员就业后,《待业证》要及时收回。 5、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 附件:1、《待业证》申办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 2、河南油田职工亲生待业子女待业登记表 3、《待业证》补办证明4、待业子女基本信息数据库结构
二○○七年十二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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